近日,为贯彻落实甘肃省《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要求,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《甘肃省区域中医(专科)医疗中心建设标准(2021版)》《甘肃省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标准(2021版)》《甘肃省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标准(2021版)》《甘肃省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标准(2021版)》,在该省启动“区域中医(专科)医疗中心、中医康复中心、中医治未病中心”三大中心和特色优势专科建设,以发挥中医药专科群的指导和引领作用,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、高效的中医医疗服务。
各项建设标准在参照国家有关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基础上,与甘肃具体实际结合,在基础条件、人才队伍、医疗服务能力、创新引领、科研教学、组织管理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指标。
区域中医(专科)医疗中心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或中医特色优势专科,中心病房床位数原则上不少于80张,亚专业(病区)不少于2个;高级职称骨干医师不少于20%,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少于60%;制定并实施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不少于3种,中心门诊中医治疗率不低于80%,病房中医治疗率≥85%;优势病种中医辨证论治准确率不低于95%,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的优势病种中医治疗率达到100%。
专科建设标准要求,专科病房开展中医综合治疗,中医综合治疗人次占专科总治疗人次的比例不低于85%,临床应用的专科中药制剂品种不低于3种,门诊中药(饮片、中成药、医院中药制剂)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%,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%。出院患者中应用中药饮片人次占出院患者人次的比例不低于60%。在专科建设中,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,体现未病先防、已病防变、瘥后防复的“治未病”理念,并建立随访制度,出院患者随访率不低于50%。
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标准要求,中心应具备为住院及门诊患者提供康复咨询、康复评定、康复治疗等服务能力。康复病房床位数不少于全院总床位数的5%,门诊及会诊人数超过1万人次的,病房床位数应不低于本院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,原则上不少于80张。中心应开展神经康复、肌骨康复、心脏康复、老年康复、疼痛康复、儿童康复、重症康复等亚专业,至少分化设置3个具有稳定研究方向、固定人员团队和成熟的诊疗方案的亚专科。
此外,《甘肃省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标准(2021版)》规定了“治未病”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,并作为“治未病”中心建设周期中期评估和终末评审验收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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